3)第一百一十二章 人为财死,鸟为食亡。_斩碎诸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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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下好,只有一头尸体,就算用克隆技术重现,那没有杂系样本,肯定也长久不了啊。

  毕竟是一直生活在黑暗环境里的生物,不见阳光还能长的这么大只,多少都有点能耐。

  割一块来尝尝味,口感还行,而且确实也有点灵气残余,就是量小了点。

  随着暗河一路游荡,孙铮意外的发现,这地下暗河流经的地方,竟然别有一番景致。

  不但在其中发现了许多奇异的水下生物,还有幸采集到许多蕴含着灵气的药材。甚至还在沿途中,拣到几块玉石、狗头金之类。

  这些生物和灵植的出现,就说明这方世界的灵气尚未完全枯竭,那就必然还有些漏网之鱼存在。也就难怪那些摸金校尉能总结出“人点烛,鬼吹灯,鸡鸣不摸金”之类的行规了。

  当然,对于世俗来说,反倒是那些玉石、狗头金的存在更重要,这说明肯定是有玉矿脉和金矿脉。

  但孙铮并没有兴趣去刨根问底,华夏民族需要崛起,但没必要用这种方式。而且这个时代,正是对外交流最吃亏的时期,就算真的发现玉矿和金脉,到头来也必然是便宜西方那些资本家。

  所以这些东西,还是留着,等到未来华夏强盛再说,让肉烂在自家锅里吧。

  在水下漂了几天,突然感应到胡八一和王凯旋的标记,竟然与自己的行进方向高度重合。

  于是孙铮就施了个土遁术,冒出地面,看看这帮家伙到了哪里。

  一如到别的世界那样,保持和主角的良好关系,争取最大程度的薅羊毛。

  冒上地面发现,这帮人已经进入了沙漠。

  随后隐身缀行,跟了几天,就遭遇了沙漠行军蚁。

  之所以出手,一是想借机试一试火瓢虫的功效,二来也是发现尕娃那个二愣子好像有点撑不住了。

  尕娃到底不是主角命,在原著中为了衬托主角的际遇,只能悲壮牺牲。上次在昆仑冰川下,有孙铮及时出手,救了他一命,逃过了那一劫。到了这里,竟然再一次让他生出了牺牲自己,成全别人的心思。

  要是让他就这么死了,贫道早前帮他改掉死劫的意义何在?

  面子还往哪儿搁?

  孙阎王当面,你自己想死,也得先问问贫道同不同意!

  不过救人的时候,孙铮却意义发现,这些沙漠行军蚁,行动之间,竟然有那么点令行禁止的味道。要不是火瓢虫威力大,效率高,还真有可能让它们逃回去。

  这个火瓢虫用残魂怨气养出来的幽冥鬼火,威力堪比厉火,再经孙铮用魂灯温养,又以法术加持,竟然也没能把所有的沙漠行军蚁留下,至少有三分之一都及时逃回了巢穴。

  就这一下,他就对这窝蚂蚁有了兴趣。

  胡八一带着王胖子和尕娃匆匆跑过来,发现道长正盯着那尊巨瞳石像。

  “多谢道长,又救了我们一回。”

  孙铮头也没回:“还真是应了那句话,人为财死,鸟为食亡。以你们这种见识、手段,竟然也敢进沙漠?为了点身外之物,命都不要了!”

  胡八一刚想解释,就见道士把手一指,那尊巨瞳石像竟然缓缓冒出沙面,随后翻倒在地。

  这并不可怕,可怕是,石像倒后留下的洞穴中,突然像喷泉一样,涌出了大量的沙漠行军蚁。

  这不是要人命嘛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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